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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参保人员可以就近到医保社区服务点办理部分医保业务,具体如下:
可当场办结的项目为:医保卡书面报失及撤消;门诊大病登记及撤消;镇保人员所属区县的变更;镇保人员住院、大病登记及转诊登记;个保人员门急诊就诊医院的定点;参保人员及其委托人相关信息的变更;医保政府网站个人查询密码的登记和变更;院前急救医疗费零星报销。
属于服务点受理的服务项目为:市民互助帮困补助受理;高龄无保老人老人、老年遗属各项业务受理(包括现金业务);医保卡的补发申请;医保卡(未用)的制作和发放;离休干部定点就诊医院的变更;离休干部就医转诊。
★ 办理各项医保业务,请携带医保卡及相关证明,可拨打热线咨询962218查询。
★ 2006医保年度高额费用综合减负可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。请参保职工带好社保卡(医保卡)、05年2月起工资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明。
★ 2008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将推出,可至户籍所在街道事务受理中心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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